
图/陈锦堂
宝贝:解放初的军属证明书
价值:对研究地方军事系统组织有佐证作用,极具收藏价值。
主人:陈先生
不久前,志愿军老战士陈翔从老家棠下镇的祖屋里,寻找到一张1950年2月份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军区第七军分区政治部发给他父亲的军属证明书。证书内容是证实陈翔已在1949年11月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安排在军分区文工团工作,其父母亲及家人可以享受军属优待条例。
据江门市﹙粤中﹚地方军事系统组织史资料记载:台山军分区于1949年11月成立,同年12月奉广东军区命令,成立广东军区第七军分区﹙后为粤中军分区﹚。1951年5月以前,隶属广东军区,以后隶属粤西军区。1952年9月粤中军分区奉命撤销。
广东军区第七军分区下辖:十九团、二十团、二十一团及新会﹙含江门﹚、鹤山、高明、开平、台山、赤溪、恩平、阳江、阳春九个县大队。1951年5月,三个团并编为十八、十九两个团及一个海上大队。第七军分区成立时,钟明锋任司令员,吴有恒任政委,欧初任副司令员,吴振刚任副政委,蔺斌任参谋长,郑锦波任政治部主任。
专家认为,第七军分区﹙包据粤中军分区﹚由于编制时间不长,现在要寻找这类的资料已经相当困难了。经过近60年时间的变迁,这张红色铅印的军属证明书依然保存得这么完好,没有破损过,是非常难得的。它除了对研究地方军事系统组织有佐证作用外,还是研究粤中地区军史的重要历史文献资料,极具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