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长啥样?古代的业主们是如何典当、买卖房地产的呢?看看灵响社区张先生收藏的这1000多张地契你或许能了解一些。
这些地契是张先生历时20多年从全国各地淘来的,年代从明朝万历年间到清朝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等时期,一直延续到建国初期,其中不少带有完整的政府印章、连缝章、税票和税章等,保存完好。
这些地契中,最早的是几张距今400多年明万历十二年的清丈归户单。它乍看之下就像一张中药处方单,小小的、薄薄的,但当时可是宝贝。因为“清丈”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全国或地方政府辖区内的土地进行清查、丈量的政府行为。土地经过清丈后,由地方政府颁发给业主清丈归户单。因此,它就是当时人们的土地所有权凭证。
其中一张《清丈归户单》来自我省连城县。从上面的文字可以看出,当时清丈田亩的计量单位是“弓”,业主的田分上、中、下三则计算。归户单上业主的田产用上(中、下)则田多少、积多少弓表示。
接下来的一张雍正伍年叁月的地契和洪宪元年一月的地契也是张先生藏品中的宝贝。张先生说,雍正年间带有政府印章的地契比清朝其他时期的要少,保存到今天就更少了。而历史上袁世凯的洪宪帝制只有短暂的83天,因而由当时的政府颁布的地契也比较珍贵。
在这张雍正伍年叁月的地契上可以看到两个大红官印和一个连缝章。官印一半是汉文、一半是满文。地契的宣纸虽已发黄,但其上黑色的毛笔字迹依然很清晰,上面记载着一次田产买卖,由一个中间人代笔。而洪宪元年的地契不再只用毛笔书写在宣纸上,而是印制的,字迹为淡蓝色,上面盖有“福建财政厅”的大印。
还有一张1949年辽宁省新金县的地契比较特别。它是1979年3月颁发的,已经改称“土地执照”而不叫“地契”。执照是彩色的,印着毛主席头像,说明当时这个地方已经解放,农民分到了土地。从执照上的官印可以看出,当时新的地方政府为“东北行政委员会”。
被张先生视为宝贝的还有10多张来自我省东山岛的地契。东山岛是我省除金门、马祖等岛屿外最后解放的岛屿,因而土地改革也进行的比较迟,这可以从这些地契的时间上看出。它们都保存完好,每张地契上都用小字在空白处印着《契税暂行条例》全文,提醒人们要依法行事。每张地契都记载着一次房地产交易,都有两位见证交易过程的中间人的签名盖章,一位称“中证人”,另一位称“监证人”,后者一般由当地的基层干部“街长”担任。末了,还要有县长的签名、贴上税票、盖上官印,交易才能生效。
作者:王杨林 来源:福州晚报 20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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