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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律师关于文物进出境,文物定级等询问之解答

 

                                     


     藏友郝先生:我最近准备到国外,比如到英国参加文物拍卖拍得或在古玩市场购得我国的古瓷,带回国内入境时是否需要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李欣解答:我国目前对回流文物持鼓励和保护政策。因此,我国法规未有我国公民在境外所购的文物(古瓷)在入境时应当申报登记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您从拍卖行或古玩市场正常购得的文物(古瓷),如不想今后再携带出境,可不必申报登记,直接入境。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因修复,展览,销售,鉴定等原因临时进境的文物应当申报登记。这样临时进境文物复出境时,只要向原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出境就会无碍。否则,这些入境的文物无法再出境。如要再出境,就必须按规定办理文物出境鉴定申报登记手续,难度很大。临时进境的文物在国内滞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入境申报登记手续。


     藏友金先生:我想了解我国文物出境的鉴定范围包括哪些?以便减少麻烦或规避法律风险!


     李欣解答:我国文物出境鉴定范围是:


     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中国和外国制作和生产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种的雕塑器,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印品,邮票,货币,工艺美术品等;


     二,建国后我国已故,现代著名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


     三,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四,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


     藏友肖先生:我想了解哪些文物不可以出口?哪些文物可以出口?


     李欣解答:我国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国家禁止珍贵文物,革命文物和有损国家荣誉,有碍民族团结,在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物出境。


     对于一般文物,经国家文物局特许批准可以出口。建国以后的文物仿制品和复制品,不属文物范围,可按一般物品管理,可以出口。
 藏友柳先生:我国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如何区别?我家有清乾隆青花瓷盘,不知如何定级?现在能否带出境?


     李欣解答:我国文物藏品可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


     以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瓷器——时代确切,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在纪年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官窑及民窑的代表作。为一级文物。


     乾隆时期的民窑青花瓷盘如制作精细,品相完美,有堂名款或其它款识,属民窑的精细之作,保守的可定为三级文物。按现在法规规定不能出境。

 

 

 

 

 



作者:上海收藏协会法律顾问:李欣 20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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